16个部门联合印发行动计划整治噪声污染******
光明网讯(记者 张佳兴)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各类公众不需要的声音干扰正常生活的情况时有发生。2021年,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共接到公众举报45万余件,其中噪声扰民问题占全部举报的45.0%,居各环境污染要素的第2位。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对生态环境问题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噪声污染越来越成为环境领域集中投诉的热点和焦点。
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环境问题的迫切需要,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16个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了《“十四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通过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基本掌握重点噪声源污染状况,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提出到 2025 年,全国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达到 85%,推动实现全国声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2年6月7日,在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新乐一中考点,工作人员正在对考点周边的噪声及污染情况进行监测,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光明图片/贾敏杰 摄)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行动计划》将从5个方面深化管控,严格噪声源头管理,深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加大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推进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
《行动计划》提出,要完善规划相关要求。制定或修改国土空间规划、交通运输规划和相关规划时,应合理安排大型交通基础设施、工业集中区等与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之间的布局,落实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要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要求,依法开展环评,对可能产生噪声与振动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积极采取噪声污染防治对策措施。紧抓产品质量监管,持续强化对汽车、摩托车噪声污染的认证监管,适时将相关国家标准纳入强制性认证。鼓励低噪声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适时更新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领域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
交通运输噪声方面,《行动计划》要求加强车船路噪声污染防治。严格机动车监管。科学划定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喇叭等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鼓励在禁鸣路段设置机动车违法鸣笛自动记录系统,抓拍机动车违反禁鸣规定行为。推动船舶噪声污染治理,推动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推动轨道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等装备选型和轨道线路、路基结构等建设应符合相关要求。
据悉,生态环境部将会同各相关部门,将《行动计划》任务目标纳入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抓紧制修订相关配套法规标准,有序推动各项工作落实,逐级落实噪声污染防治责任。
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上下功夫******
作者:冯舟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进一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使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新时代十年,我们党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初步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突出强调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中的重大作用,具有鲜明的政治意义。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要用普遍联系的、全面系统的、发展变化的观点观察事物,把握事物发展规律。对于我们这个成立100多年、执政70多年、拥有9600多万名党员、具有重大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第一大执政党来说,在内有诸多大党独有难题需要破解,在外面临重大风险和严峻挑战,很多问题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只有“体系”层面聚焦用力,整体地而不是局部地、系统地而不是零碎地、持久地而不是短暂地、高标准地而不是一般化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才能使我们党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巍巍巨轮劈波斩浪、一往无前。
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它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身也包含众多子系统,处于复杂的联系之中。在总体设计上,党的十九大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明确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5+2”任务布局,对党的建设框架体系进行重大改进和重塑,使之更加科学合理、运行有力。在体制机制上,健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立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机制,有力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各个领域各个层级。在制度架构上,形成党章之下分为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的“1+4”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注重各方面法规协同耦合、衔接配套,强化制度执行力,发挥强大治理能力。在现实举措上,党的二十大提出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等七大方面要求,既系统全面,又突出重点。同时,作为动态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随着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而不断发展完善的。
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重点是健全“体系”。“体系”包含多个层面,但基础是制度。因此,首先要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依靠党章党规党纪严肃处置党内出现的各种问题,同时着眼事业需要、实践发展,及时进行制度立改废释工作,最大限度地把党内法规体系的管党治党效能释放出来。要做到“三个更加突出”,即更加突出党的各方面建设有机衔接、联动集成、协同协调,更加突出体制机制的健全完善和法规制度的科学有效,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力求使管党治党的理念思维、体制机制、法规制度、具体措施等统一起来,上下贯通、内外协调、相互促进,发挥出更加强大的合力。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把“全面”的要求落实好,确保无遗漏、没缺口、不脱节。
“知之愈明,则行之愈笃;行之愈笃,则知之益明。”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健不健全,现实问题是试金石、也是磨刀石。要把党内存在的顽瘴痼疾当成一面镜子,反照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不足,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推动其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冯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