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牢记“五个必由之路”******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作者:郑丽平(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五个必由之路”源自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史,源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成发展的伟大实践,更源自新时代十年的伟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得出的至关重要的规律性认识,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始终牢记“五个必由之路”,深刻理解蕴含其中的规律性认识,才能引领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巍巍巨轮乘风破浪、行稳致远。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的重要论断,揭示了党的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昭示了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和社会主义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新的高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历经百年奋斗开创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回望历史,中国从四分五裂、一盘散沙到高度统一、民族团结,从积贫积弱、一穷二白到全面小康、繁荣富强,从被动挨打、饱受欺凌到独立自主、坚定自信,仅用几十年时间就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经受住了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自然界等方面的风险挑战考验,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事实雄辩地证明,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之所以能够扭转近代以后的历史命运、取得今天的伟大成就,最根本的是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要治理好我们这样的大党大国,必须做到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新征程上,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从根本上讲还是要靠党的领导这个“定海神针”,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使党更好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首先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只要坚定不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我们就一定能够确保全党全国拥有团结奋斗的强大政治凝聚力、发展自信心,集聚起守正创新、共克时艰的强大力量,形成风雨来袭时全体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
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的重要论断进一步深化了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规律性认识,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进新征程指明前进方向。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主义,关键要看这个主义能否解决这个国家面临的历史性课题。近代中国积贫积弱、任人宰割,无数仁人志士为挽救民族危亡、实现民族振兴上下求索,各种主义和思潮轮番登场,但都没能解决中国的前途和命运问题。最终,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起来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建立新中国、开创并成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使中国大踏步赶上了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团结带领人民创造了前所未有的伟大奇迹:平均每年1000多万人脱贫,相当于一个中等国家的人口脱贫,脱贫攻坚的阳光照耀到了每一个角落,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显示出强大生机活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事实雄辩地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党和人民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巨大代价取得的根本成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道路。这条道路走得对、走得通,而且也一定能够走得稳、走得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是我们必须不断推进的伟大事业,又是我们开创未来的根本保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走自己的路,是党的全部理论和实践立足点,更是党百年奋斗得出的历史结论。”当前,百年变局与世纪疫情交织叠加,世界进入动荡变革期。面对风云变幻的国际形势,从容应对关系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系列风险考验,需要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运用制度威力应对风险挑战的冲击。只要我们始终不渝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实干兴邦,就一定能够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迎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
3.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
“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这一重要论述既深刻揭示党和人民奋进历程积累的宝贵经验,又鲜明发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伟大号召,饱含着坚定的历史自信和强烈的历史担当。
力量生于团结,幸福源自奋斗。浴血奋战的革命岁月,我们党坚持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与人民同甘共苦、团结奋斗,共同书写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壮丽史诗。发愤图强的建设时期,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广泛团结起来,携手并肩、战天斗地,实现了一穷二白、人口众多的东方大国大步迈进社会主义社会的伟大飞跃,并取得巨大成就。大潮激荡的改革年代,党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团结带领人民大胆试、勇敢闯,大踏步赶上了时代。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紧紧依靠人民,稳经济、促发展,战贫困、建小康,控疫情、抗大灾,应变局、化危机,攻克了一个个看似不可攻克的难关险阻,创造了一个个令人刮目相看的人间奇迹。事实雄辩地证明:党和人民取得的一切成就都是团结奋斗的结果,是党和人民一道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团结奋斗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最显著的精神标识。
团结才能胜利,奋斗才会成功。我们靠团结奋斗创造了辉煌历史,还要靠团结奋斗开辟美好未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要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号巨轮乘风破浪、扬帆远航”。新征程上,我们还将面临种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甚至会遇到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越是环境复杂,越需要勠力同心、众志成城的团结合力;越是征程壮阔,越需要踔厉奋发、笃行不怠的奋斗精神。只要在党的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我们就一定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一切困难,汇聚起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磅礴力量,继续创造令人刮目相看的新的奇迹。
4.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
新发展理念,是在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的,也是在深刻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的基础上形成的,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
我们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要回答好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这个重大问题。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已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原有的发展理念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发展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总结国内外发展经验教训、深刻分析国内外发展大势,创造性地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系统回答了关于发展的目的、动力、方式、路径等一系列理论和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战略性、纲领性、引领性。十年来,在新发展理念引领下,我国实现了从高速增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的历史性转变,经济实力实现历史性跃升,国内生产总值从54万亿元增长到114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超1.2万美元,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比重达18.5%,提高7.2个百分点,稳居世界第二位。事实雄辩地表明,新发展理念是指挥棒、红绿灯,是我国新时代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导向。
当前,我国已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基础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我国经济发展的前景十分光明、任务十分繁重,同时,我国发展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新征程上,要把新发展理念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持从根本宗旨把握新发展理念,从问题导向把握新发展理念,从忧患意识把握新发展理念。只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我们就一定能够不断提高我国发展的竞争力和持续力,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把握主动、赢得未来。
5.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
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这一重要论断揭示了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长期执政规律,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
作为一个长期执政的大党,如何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这是党长期面临的严峻考验。我们党能够从最初的50多名党员发展到今天的9600多万名党员,战胜一个又一个困难,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关键在于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管党治党宽松软的状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十年磨一剑”的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开展了史无前例的反腐败斗争,打了一套自我革命的“组合拳”,针对“七个有之”等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威信、严重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祛疴治乱,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打虎”“拍蝇”“猎狐”多管齐下,刹住了一些多年未刹住的歪风邪气,解决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顽瘴痼疾,清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经过坚决斗争,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党群、干群关系更加密切,党心民心更加凝聚,党的执政根基坚如磐石。事实雄辩地证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
“自知者英,自胜者雄。”民族复兴梦想越接近,改革开放任务越繁重,越要加强党的建设。我们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新征程上,我们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忘初心使命,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使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9日 06版)
套路多多,购房纠纷如何“有效维权”?******
人民网记者 孙红丽
近期,中央层面多部门发文定调房地产市场,并作出“要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等一系列部署,进一步提振了房地产市场信心。
买房置业是老百姓重要的消费需求之一。让人民群众放心购房,住上更好的房子,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不可或缺。然而实践中,消费者在买房过程中可能遭遇种种套路,一旦交了定金买了房,常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卖房捆绑销售装修升级包、精装交付货不对板等。这种时候,消费者应该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权益?
被“虚假宣传”误导,开发商规避责任怎么办?
近日,来自南京的网友向“人民投诉”平台反映,南京某楼盘在销售时,将小区主大门和会所一楼及景观作为重要宣传卖点,以高于周边楼盘3000元左右每平方米的价格售卖,很多消费者都为了景观买单。但购房完成后,开发商擅自更改规划,之前宣传的卖点全部变为其他功能区,且未做任何明确告知。小区景观遭到破坏,实质上房产溢价已经消失,给消费者造成了重大财产损失。
在消费者购买一手房的时候,开发商往往会通过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对楼盘及样板房进行宣介。有的开发商还会草拟类似“售楼书、广告、宣传资料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不具有约束力,双方应以正式合同为依据”的条款。那么,这些宣传和介绍是否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国消费者协会对此指出,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无权单方在合同中规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不构成合同内容。当售房广告和宣传资料构成要约,即使未写入合同,开发商也应履行相关义务,如未按约履行,则构成违约。
另外,业主如何避免被“虚假宣传”误导?遭遇开发商虚假宣传后又该如何维护权益?
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部副主任谢龙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维权主要的依据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但是一般情况下商品房的宣传广告和宣传资料在法律上定性为要约邀请,这不具有强制约束力。
“但是,如果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开发商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以及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承诺,并且这说明承诺具体而且确定,对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都有重大影响,那么它就构成了要约。”谢龙说,这种情况即使是没有写到合同里面,它也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如果开发商违反了这些说明和承诺,那么消费者也可以据此作为证据,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举例来说,消费者在售楼处选购商品房时,宣传单上注明的房屋实际可使用面积是约86平方米,实际交付面积却不足80平方米。如果通过宣传资料和其他的相关证据能够看出开发商以房屋实际使用面积作为卖点,从而吸引消费者签约购买,那么可以认为,这个宣传内容构成要约。
谢龙建议,业主需要收集保全相关购房证据,譬如楼书、户型图、小区平面图等宣传资料,或是通话录音、现场录音录像、聊天记录等。
利用“补充协议”加重业主责任怎么办?
“多签了2份《补充协议》,收房时间变了,物业费涨了……”天津某楼盘业主向记者反映,补充协议和购房合同差异巨大。在购房合同基础上添加的补充协议,加重了业主的责任,规避了开发商的责任。
实践中,经常有开发商利用其在房产交易中的优势地位,在与购房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时,要求购房户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多处变更、修改、增加原合同中的主要约定事项。
谢龙指出,这种情况会导致正式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失效。
“从法律效力上来说,补充条款要高于合同条款,所以消费者一定要对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充分理解。”谢龙表示,开发商有义务充分说明每个条款的具体内容,消费者也可以拒绝一些不合理的条款。同时,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对消费者特别不公平的条款也是无效的。当然,具体要根据条款内容来判断。
北京广森律师事务所姜超峰律师提醒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时要看清其中存在的陷阱,如涉及到交房时间,建议购房人在签补充协议时要明确、细化这些条款,对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形和影响程度有一个明确的约定。
不得不选的捆绑装修,真的合理吗?
在一些地区新房限价的背景下,很多楼盘特别是热门楼盘通过推出装修升级包这样的方式,变相进行组合销售。
去年九月,李先生在北京望京片区看中了一套面积126平米的新房。打算交定金时,销售人员告知,除了首付款,还要准备好买“升级装修包”的钱,否则房子就无法购买。几经协商未果,李先生只能无奈同意。
无形中增加了一大笔支出的李先生很是郁闷,强制买卖装修升级包是违规行为吗?
谢龙对此解释,从法律规定看,任何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都应当明码标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也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开发商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销售装修升级包这种行为违背了消费者意愿,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虽然拥有拒绝的权利,但是实践中,面对不接受就不购房的情况,消费者仍有购房意愿怎么办?
“这种情况下,如果消费者购买装修升级包,要看开发商能否正常给消费者开具正规的发票。如果不能,说明这个收费是不合理的,那么消费者就可以去举报。”谢龙表示。
姜超峰认为,装修升级包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问题,但是合理性还是有所欠缺。商品房买卖是一种平等主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等导致合同无效的因素,合同是有效的。
对于不买装修升级包就无法购房的情况,姜超峰建议,购房者若购买捆绑装修的房子,为了自身利益,应要求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写明装修品牌、价值标准等,以及如未能达到约定的标准,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精装修货不对板,如何解决?
2020年9月,河北保定的王女士在市内某小区全款购买了一套精装修期房。交房后,发现不仅精装修房与样板房相差甚远,还存在窗户关不严、墙面不平整等问题。尤其是卫生间的瓷砖,很多是空的。
精装修房屋货不对板、缩水、漏水、减配……业主可以主张哪些权益?面对开发商“样板间仅供参考,最终交房以合同约定为准”“出卖人享有最终解释权”的条款,业主该如何有效维权?
姜超峰认为,房屋质量问题分两种,一种是严重的质量问题,比如可能有危险性,入住后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甚至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一些非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有责任、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
“‘享有最终解释权’这句话本身不符合法律规定。”谢龙称,因为这种格式条款是由开发商事先制定并重复使用的,而格式条款一定要基于公平的原则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出现争议,应该做出不利于格式条款提供方的解释,也就是要做出有利于消费者的解释。
姜超峰说,装修样板房对消费者买房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它可以构成合同要约。如果开发商明确提示消费者,样板房不是最终交付标准,开发商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注明属于开发商赠送,则也要符合赠送的要求,比如品牌、材质等,否则开发商同样可能构成违约。